【寢室】

寢室,閩南語稱為「房」,一般人家的「房」,擺設較簡略,以實用為主,不講究雕飾,房內普遍有夜壺、尿桶或腳桶等,也有育嬰用的搖籃。而較富有的人家,通常擺設雕刻精美的紅眠床、梳妝檯、衣櫥、面桶架等,梳妝檯上有梳妝盒、首飾盒或化妝粉盒等。

(一)眠床

傳統的眠床有固定的形式與規格,每個部位都有名稱及特殊的原理和功能。而閩南式建築的房門很窄,一張眠床為了方便拆卸組合,是由許多零件組合而成,包括以下幾個部分:

床的基座是由兩爿長約6尺,寬約2.5尺的「眠床屏」合成的,每一爿有四枝腳,兩爿合起來有八支腳,所以又稱為「八腳眠床」,八支床腳靠合併內側的四支腳較小,靠外側的四支腳較大。將兩爿眠床屏並在一起後,再鋪床板。床板是配合床的長度裁成,厚度約1.5公分,寬度則不一定,習慣上,床板均為單數,大致以11片;切忌用4片或6片,避免與棺木同數之諱。其次是床的四周,床的前沿是起落進出的部分不加隔欄,床的後沿及頭尾則各用一堵由薄板套在木架中間,再用榫栽在基座上的「木牆」圍住,稱為「遮風板」,床後沿的部分叫作床肚。床的上方是由三片遮風板向上延伸,是由豎立在四個角落的柱子,稱為「連天」,托住一個和眠床基座形狀大小相同,用來防止灰塵雜物落下的木板蓋子,稱為「連天蓋」。連天蓋是由細薄的木條作成各式圖案穿架而成,有托住蚊帳不使下墜的作用。在頭尾兩面連天上部,各架設一支橫槓,橫槓靠床前部份加置掛勾用來掛衣物;靠床後方部份再加一橫槓,以便托住三至四個「眠床屜」,放置貴重物品;簡單的眠床則只架一塊「箱架板」,就可放置衣物或衣箱。次外在床沿上方床眉處,會加上一塊「床籬」;同時亦配上蚊帳,白天或不用時,則用「帳鉤」鉤住,分置兩旁。

(二)衣櫥

舊式的衣櫥分為上和下兩部分,下部是一個開敞的架子,高約40公分,用來墊高衣櫥,避免接觸地方而潮濕,另外也可放置鞋襪。上部是放置衣物,有兩扇門,櫥的上部可掛衣服,中間疊放衣服,下部則有3個抽屜,為珍藏珍貴物品的暗室。

(三)梳妝檯(鏡台櫥)

舊式的梳妝檯,上半部是梳妝檯,下半部則有多層抽屜,可作為衣櫥使用,整個合併稱為「鏡臺櫥」。上半部的鏡台可分為上下兩層,中央為一圓鏡,鏡子兩旁則對應搭配,通常接近櫥面會有的小抽屜,較高處則為置物架。

(四)面桶架

舊時習俗上,在新娘房中,必須有個新的「面桶架」用來放「面桶」(洗臉盆)。面桶架有四支腳,各腳間用木條結合,前面兩支腳較短,只到中間部分,接著為放置臉盆的平台,平台下方則有一抽屜放置盥洗用具;後兩支腳則往上延伸,在平台部分有面小鏡子、另有放置牙膏、牙刷的架子,再加上一道橫眉。

(五)搖籃

傳統式的搖籃是以寬約1公分的竹片,以三個方向交叉編成正六角形竹眼的長型籃子。橫剖面為橢圓形,長約1公尺,縱剖面呈圓形,直徑約50公分,底部為平底,供四個月大到兩三歲的孩子睡覺。籃子約三分之一的一端編成半球形,可加蚊帳罩,避免,蚊蟲叮咬,另三分之二則為半圓的開敞狀,方便嬰孩放入與抱出。在竹籃的底下,外加配一個木頭做成的架子,足以托住並容納該籃,首尾兩端做成凹字型,以四支木段以便托住籃身,再用三段橫木連接首尾,靠近地面部分的兩根木段做成弧形,使其可以搖動。

新式的搖籃則是用約0.3公分的細藤,採用「豎綱橫條」的方式編織。籃的底部為平底、橢圓形,長約60公分、寬40公分,越往上部越寬大,籃口長約80公分,寬50公分。籃子手把用三條約1公分的藤條做成。使用時,在橫樑上繫一條繩子固定,在繩頭上可綁一個彈簧掛鉤,使其可以上下晃動。此種新式的搖籃,應是由遠赴南洋謀生而帶回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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